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01-0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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