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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