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