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