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