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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