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家庭关系 ·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