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家庭关系 ·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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