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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