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