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