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