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