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