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