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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