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