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六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