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六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  保证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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