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六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 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 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