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五十五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