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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