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