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