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民用核设施的建造和营运中保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10-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