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