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章 民 用 机 场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章 民 用 机 场 第六十一条 在民用机场及其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