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章 民 用 机 场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章 民 用 机 场 第六十九条 民用机场废弃或者改作他用,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