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下文物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水下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下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水下文物安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