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文物主管部门、文物收藏单位等应当通过举办展览、开放参观、科学研究等方式,充分发挥水下文物的作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水下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水下文物保护意识和参与水下文物保护的积极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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