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三章 预防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三章 预防 第二十一条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