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