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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