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七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