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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