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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