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十条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确定国家大地测量等级和精度以及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和基本精度。具体规范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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