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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