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第二十五条 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当事船舶,不能立即查明被请求人名称的,不影响申请的提出。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