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03-0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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