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但符合海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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