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章 关 税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章 关 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