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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