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利用市场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