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七十四条 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义务尽力救助海上人命。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