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限度内负连带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