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