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船舶租用合同,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均应当书面订立。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