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七十二条 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提单由载货船舶的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提单由载货船舶的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