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四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四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百七十三条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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