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本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对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