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 承运人承担本章未规定的义务或者放弃本章赋予的权利的任何特别协议,经实际承运人书面明确同意的,对实际承运人发生效力;实际承运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此项特别协议对承运人的效力。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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